3月31日,為充分發揮多渠道監督合力,構建統一、高效的內部監督機制,建科院公司紀委辦公室會同財務資本部、審計法務部、生產經營發展部等部門,抽查了公司自建項目3個,承接項目2個,對5個項目招投標流程、合同內容、款項收支、結算等情況進行了檢查,一體推動構建內部監督貫通協同機制。
在聯合監督檢查中發現:一是個別項目在過程單據齊全的情況下未按照《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》相關規定時限辦理結算。如袁家崗場所裙樓LG實驗室改擴建工程、渝東北分中心實驗室新建工程、戴家巷16號局部增設樓梯改造工程等。二是個別項目合同條款不嚴謹。如合同計價原則條款未明確寫明計價依據文件,及爭議解決方式;合同計價原則條款約定為總價合同,而結算條款中約定為單價合同。
針對聯合監督中發現的問題,檢查組對發現比選文件、合同條款不嚴謹的情況,當即向項目執行部門提出整改意見,要求今后嚴謹認真、依法依規擬定招投標、合同文本。對未能按期結算的項目,要求并督促執行部門加快結算進度,確保合同款項支付完成。